“经查,洣水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陈某、洣水镇鹤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洣水镇鹤祥村党支部委员李某三人对村民彭某违法建房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导致产生不良影响。经衡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另外8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日前,衡东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村民违法建房追责问责案件,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自“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高举问责利剑,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截至10月底,已追责问责246人,其中立案25件4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200人,追缴违纪资金372.62万元。
狠抓责任落实,推动部门监管挺在前。为破解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虚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软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弱化”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明确责任清单,根据职能职责细化责任内容,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以纪委监委分片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分片监管,采取督查督导、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为手段,以督导点问题,以约谈促尽责,以通报促提升,倒逼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同时牵头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抽查3轮,下发督查通报3期,通报问题149个,通报批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乡镇8个。
坚持严的基调,办案开路释放强大势能。坚持案件查办开路,紧盯农民的“钱袋子”、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底子”、农业的“命根子”、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四个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突出问责“快、准、严”,及时释放强力震慑。查处该县公职人员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启动追责问责程序,3天内实现办结,并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追责问责县乡村三级干部38人,其中,乡镇党政“一把手”8人,副科级干部7人。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相关人员,一律从严问责。
强化成果运用,建章立制促进标本兼治。该县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深入做好“后半篇文章”。今年来,通报曝光涉农领域违纪问题6起,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与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次,开展警示教育廉洁党课23场次,摄制《镜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等2部警示教育片,累计受教育干部5000余人次。对涉农领域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职能部门分析研究共性问题,建立健全补丁机制,研究出台《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落实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三条断然措施》、规范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等补丁制度6项。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案件查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责,对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坚决惩治,实行‘零容忍’,切实守护好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