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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一信三反馈”让信访人吃下“定心丸”

发布时间: 2020-09-21 12:49:24
来源:衡山县纪委监委  访问数:

“请问是罗某某吗?这里是衡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您的检举控告我们已收到,将按程序转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反馈……”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初反馈”的一幕。

今年以来,衡山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一信三反馈”机制,将反馈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越级访、重复访同比下降33.3%。

受理“初反馈”,架起“信任桥”。根据《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信访室自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三天内对举报人进行实名核实,并反馈告知其受理情况、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自7月份以来,信访室共反馈告知21人,有效化解信访人认为举报件“石沉大海”的疑虑,跨出信任的第一步。

承办“再反馈”,点亮“暖心灯”。办理环节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第二次反馈告知启动核查,并与实名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同时,保持与举报人的实时沟通,告知调查进展情况,如实记录举报人提出的异议、提供的新证据新材料,及时核查处理到位,打消举报人“官官相护”的心理担忧,提高办信工作的透明度,让信访人吃下“定心丸”。

办结“终反馈”,奏出“和谐曲”。调查终结后,承办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进行结果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认真听取举报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耐心解释沟通;对于暂时未息访息诉的,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将矛盾吸附在基层,有效避免信访举报上行。通过做实做细反馈工作“后半篇文章”,齐心奏出“信访和谐曲”。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信三反馈”把每份信访件办进群众心坎儿上,不断提高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衡山县纪委监委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