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推进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有效地减少了越级访重复访情况的发生。截至目前,领导包案化解件办结率达100%。
“明”责任,对包案化解“零遗漏”。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在中央、省纪委举报两次以上的30个信访举报件,将其列入信访积案化解范围。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乡镇党委、纪委进行包案化解,按照“一个问题、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的要求,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因人因案施策,攻坚克难,逐一销号。包案领导对所包积案一盯到底,坚决做到“积案不化解不脱钩,矛盾不解决不罢休”。
“精”施策,对积案处置“零距离”。为确保信访积案办理“真息诉、不反弹”,切实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县纪委监委坚持逐案会诊、对症下药。通过“屋场恳谈+回访”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从政策法规、人文关怀的角度予以疏导教育,消除认识误区、消除对立情绪,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以“问题查清,事要解决”为原则,促进重复访越级访减存量、遏增量,采取公开听证的办法,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现场一一进行答复,最终让信访人停访息诉。今年以来,已开展屋场恳谈9场次,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6起;召开公开听证会2次,成功化解信访积案2起。
“严”追究,对诬告陷害“零容忍”。坚决抓好《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贯彻落实,加大对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打击处理力度,对扑风捉影、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对失实信访举报,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去年以来,该县已为5名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衡阳县纪委监委 黄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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