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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基层大比武”促进案件质量“大提升”

发布时间: 2022-12-20 08:23:24
来源:衡东县纪委监委  访问数:

“《案件质量检查标准化评分细则》从程序手续、事实定性、材料格式等方面设置20个考核点,逐点计分,通过对照评分,案件质量排在前三名的乡镇分别是甘溪镇、吴集镇、新塘镇……”近日,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衡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前段时间开展的案件质量“业务比武”活动结果。

近年来,衡东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采取“以县带乡”实操练兵方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标准化水平。2022年6至9月份,衡东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对近两年所办理案件深入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评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的案件质量评分结果均在90分以上,促进了全县案件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制定评查标准,实行量化评分

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案件审理基本要求和案件办理环节,以上级纪委印发的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为依据,制作统一的《案件质量现场检查评分细则(百分制)》,科学设定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案卷归档等20项评分项目的分值比重,对案件质量按百分比进行量化评分。同时,组织全体评查人员对该评分细则进行业务培训,并将该评分细则印发至全县所有被检查单位,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和现场交叉检查阶段,严格对照评分细则实行“一案一评查一反馈”。

现场交叉评查,强化实践历练

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乡镇各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体同志参与,在县纪委监委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分成2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各单位所办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全覆盖,现场交叉式检查。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包括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监督单位和17个乡镇,共查阅案件644件,发现问题45个。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各评查小组严格对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对发现问题、扣分项目、扣分原因逐项在评分表上登记说明,并现场反馈。同时,评查小组组长针对检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进行现场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强化业务素质。

实施清单化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针对评查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案件质量问题和评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整改落实,保障案件质量评查实效。分类别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梳理汇总,分单位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被评查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并下发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对整改落实不力、屡纠屡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对发现的45个问题均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保障了评查工作成效。

注重成果转化,提升业务水平

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仔细研究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结合基层审查调查工作实际,下发《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及《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制度》等文件,编辑《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实用手册》书籍,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将普遍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和多发、易发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夯实案件质量基础,今年共接受业务咨询500余人次。另外,每年开展优秀案件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切实发挥实案指引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办案质量持续提升。(衡东县纪委监委 申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