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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禁驾需从“心”约束

发布时间: 2023-02-17 08:41:09
来源:蒸湘区纪委监委  访问数:

据湖南日报近期报道,怀化市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零容忍”,采取系列措施,该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大幅下降。2022年,全市30人因酒驾被免职,14人因醉驾被“双开”。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人尽皆知,然而,如果细心梳理可以发现,近年来各地关于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例却时有所闻。说到底还是严以律己的自觉意识不够,个别党员干部缺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推杯换盏之间便把酒驾的危害抛之脑后,以身犯险。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对党员干部来说,更是纪律的底线,法律的红线,可以说是害人害己。然而为何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罔顾党纪国法、胆大妄为酒后驾驶呢?主要是存在“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觉得“我就喝了这么一点不会被交警查到”或者“这么晚了交警不可能还在查车”,于是在半推半就间把酒下肚。殊不知,这是典型的漠视法纪、目无规矩行为,缺乏起码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仅是对自己身份的极大亵渎,还严重伤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人生再成功,醉驾一场空。一些干部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却因为“贪杯”栽了人生的大跟头,断送了大好前程,真是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该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对酒驾醉驾坚决说“不”。要时刻自律,从意识上保持对交通法规的敬畏和遵守,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负责,自觉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从涉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多思酒驾之害,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党员干部必须从“心”认识到酒驾醉驾是漠视他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践踏纪法尊严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一旦“踩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蒸湘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