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公开通报8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多名干部受到处分,在全社会再次敲响廉洁警钟。
“千里之堤,毁于蝼蚁;硕鼠虽小,害人害己。”乡村振兴领域贪腐问题亦是如此。案例显示,岳阳县荣家湾财政所工作人员易佳,利用当任网站管理员的职务便利,通过增删、替换账户,仅一人就窃取惠农政策资金670万余元,数目之大令人咋舌。由此可见,基层“小苍蝇”也能酿成的大祸端。
分析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或吃拿卡要、擅借挪用,或造假套取、私自分发,或监管不力、失职失责,贪污腐败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不尽相同,但都存在基层干部自身底线失守问题。干部扎根基层,至少要做到为民办事、遵守底线,一旦起歪心思,打起惠农资金的主意,就会在诱惑面前迷了眼睛、栽了跟头。
其次,小微权力监管存在盲区。权力虽小,祸端却大,处在基层治理前沿,小微权力若没有监管限制,那将造成漏洞不断,疏忽不断,“苍蝇”能钻的空子多了,必然引起各类腐败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领域一旦发生腐败问题,不仅让国家资金蒙受巨大损失,还影响了广大农民百姓的福祉,更妨碍了乡村振兴大局的全面推进。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惠农资金落地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从上到下查处了一批典型“蛀虫”,如中国供销集团副总经理徐宝义、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储云川,原总经理缪丹、湖南怀化5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等。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面对新征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大惩处力度,严格查处各项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清除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并要举一反三,推行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小微权力监管,严格保障执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已为乡村振兴描绘了美好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明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守护好国人寄托乡愁的广袤大地。(衡南县纪委监委 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