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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察反馈】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8-03 16:29:27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按照市委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25日,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组建2个常规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组建4个“回头看”巡察组,对市检察系统、市法院系统、市公安系统、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29日至30日,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反馈的情况看,被巡察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市妇幼保健院  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攻坚克难干劲消退,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管党治党与新时代的要求有差距,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不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结合不紧,没有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突出,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干事创业缺乏创新,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人才队伍建设缺乏活力,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资产监管不严格,物资采购手续不完备、设备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市委军民融合办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重点项目工作推进缓慢,履职尽责有差距;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不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流于形式,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廉政风险仍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党内政治生活虚化,组织人事工作有待加强。

市农业科学院  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助力全市产业强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深入思考不够,主动服务“三农”意识不强;履行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科研与市场存在“两张皮”现象,对科研人员激励措施不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待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

市机关事务局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班子凝聚力和内部管理有待加强,新时代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机关  服务“两个机关”建设的质效不够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不够到位,防范风险的措施力度不够,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市政协机关  机关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作风建设抓长抓常仍有差距;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市铁一中学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政治建设存在短板,“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校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校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市第二十六中学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解决学校发展瓶颈问题不够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不够全面;学校管理制度还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彻底;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有偏差。

市衡钢中学  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力度不强;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偏差,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机构改革不够到位,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部分领域廉洁风险依然存在;对干部激励关爱不够,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检察系统  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不够深入,查摆“六大顽瘴痼疾”不够深入;对巡视巡察重视不够,巡视整改不彻底,巡察质量不高、效果欠佳;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基层院政治生态存在问题;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存在偏差,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案件办理程序违规等现象时有发生,案件质量下降明显。

市法院系统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牢,“六难”“三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队伍管理“宽松软”;班子战斗力不强,表率作用不突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抓得不够严。

市公安系统  巡察整改不够有力,上轮巡察后,市公安局仍有往来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未整改到位。市公安局党委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离党中央的要求有差距,存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主责主业基础不牢,机关日常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工作体制机制不顺畅,常态化选人用人有待加强等问题。

市司法行政系统  政治站位不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机构队伍建设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担当精神和责任心不强。市司法局履行依法治市职能不够,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等行业监督管理不力。衡州监狱和市强戒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携带违禁物品入院等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列支非生产性支出;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不力,巡察反馈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