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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2-20 17:00:36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0至6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和衡州监狱、市强戒所党委以及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党委)会9次、巡察整改推进会2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秦国文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衡州监狱、市强戒所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推进。局系统单位也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市局党组牵头抓总、各级党组织归口落实、局巡察整改办统筹推进”的原则,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成立整改督查工作专班,市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系统单位分管领导参与,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清单和上一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检查督查,全力督查各单位抓好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10月9日、11日、14日,市司法局党组和衡州监狱、市强戒所党委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市司法局的40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3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巡察反馈衡州监狱的34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巡察移交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反馈市强戒所的2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上一轮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反馈问题:“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全力推进业务用房建设。7月2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龙金、副市长胡志文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确定采取与市水利投公司合建、交钥匙工程方式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8月4日,我局迅速与市水利投成立了衡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联合领导小组。9月30日,市司法局、市水利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建设用地形成一致意见,得到了市政府同意。下一步,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力争早日建成。

2.市强戒所党委班子责任担当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市强戒所领导班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带头开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感悟党的思想伟力,不断提升理论思维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务实高效落实。

3.市司法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针对局党组会议题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的问题,今年来,市司法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衡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制度》。二是明确每次党组会前,相关会议材料应当提前1天送局党组成员会前酝酿。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题会前没酝酿不上会研究。

4.市司法局对公证行业调研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盘活资源,全面清查队伍,掌握编制、人员和执业情况,完善财务管理等配套制度,激活人员力量。二是拓宽业务,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拓展金融、知识产权等新业务,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影响力。三是加强汇报,积极向省司法厅汇报,提出公证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的思路。

(二)反馈问题:“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5.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根据市局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压实党建“三级五岗”责任,强化对基层支部督促、指导;组织局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暨党建工作座谈会,针对党建难点,研究改进措施,并开展基层党建督查1次;强化局系统支部“五化”建设,建立完善台账。

衡州监狱开展支部书记履职考核评议工作,对18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成立了老干一、二支部;加大对基层监区支部检查力度,强化党建指导。 

市强戒所落实半年一次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党建短板,形成党建合力;加大对基层支部的指导,对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力的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结合重阳节活动,完成退休支部换届选举。

6.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五个日子”等制度,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规定程序、步骤和要求,开展全员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走样不缺项。三是加强对局系统支部指导,重点强化对雁城公证处党建指导,督促完善台账。截至8月31日,局系统基层支部全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

市强戒所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星级支部评定工作,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按照会前充分准备、会中严格程序、会后建立工作台账的程序,规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各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清明祭英烈”、党史知识竞赛、“光影铸魂”电影等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强化党费对公专户管理,严格按党费使用范围规范开支。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一是研究部署到位。落实半年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2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发年度工作要点和《衡阳市司法局建设“清廉机关”实施方案 》,要求局系统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治轮训、党史学习、廉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文化园。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察机制和财务检查制度。对局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检查3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4至9月,市纪委监委先后派出3个纪检监察组对市局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和明察暗访。9月,市局对仲裁委秘书处开展财务内审,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衡州监狱建立《衡州监狱采购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督,2021年度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督9次,牵头组织督促项目验收53次。

市强戒所一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书记认真履职,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警务督察通报1次,发挥了警务督察震慑作用。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系好岗前“风纪扣”。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严肃纪律作风的十项规定》,构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对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严格落实采购程序。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要求有关人员掌握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方式,掌握工程建设招标范围、标准,并严格执行。

8.“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衡阳市司法局后勤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管理、派车登记,使用公车管理平台,建立车辆派遣档案。二是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将调查报表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推动解决行政运行经费标准偏低问题。三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使用,压缩非必要开支,减少挤占专项经费现象,定期开展车辆管理和资金使用梳理回头看。

衡州监狱一是监狱纪委对管理干警食堂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二是新的食堂承包合同,单独安装水电表,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三是全面清理备勤房面积和使用情况,停止使用危房2108.04平米,封存新办公楼备勤房50余间,对干警使用备勤房面积超标的按月收取租金。

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反馈问题:“党委领导力、引领力和号召力发挥不充分,班子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方面的问题

1.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衡州监狱、市强戒所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会前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政治建设,落实“首题必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了班子的担当精神、战斗力、凝聚力。四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年内,各单位开展警务督察、作风建设及安全隐患大排查等监督检查17次。

2.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好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一是严格执行《衡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厘清了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边界,认真做好议题收集、报告等工作。二是做好会前酝酿,党组会日期和议题确定后,充分征求意见和沟通酝酿,做到党组会议题不经会前酝酿不上会研究。三是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对党组会进行分流,减少党组会会议次数和议题数量。

衡州监狱一是加强制度学习,6月11日党委会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中共湖南省衡州监狱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三是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动接受上级组织、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党组会学习传达《衡阳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开展新闻报道专题培训和信息写作培训,提高做好宣传报道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衡州监狱印发《衡州监狱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党委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衡州监狱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全力做好监狱新闻宣传报道。

4.机构队伍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综合施策,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部对外交流力度。今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等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市司法局共有1名班子成员和5名科级干部,通过提拔或交流等方式到相关单位任职工作。二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今年对部分科室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做到人岗相适;用活用好平时考核,转变队伍工作作风;在全省范围遴选4名年轻干部,补充了人员力量;加大先进典型推介和宣传,一批干部(集体)获省市扫黑除恶先进、市委优秀公务员、市直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市“三八”红旗集体,干事创业氛围逐步浓厚。三是理顺公证队伍管理机制。督促公证处改革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后门漏洞”;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实现收入不低于社会同行或相近法律服务行业目标。四是积极破解园区设所难题。10月26日,市局党组对园区所在街道设立司法所进行专题研究,向市委编办呈报了《关于华新街道和金源街道设立司法所的请示》,加强与蒸湘区、石鼓区司法局的衔接,力争尽快在高新区和松木经开区所在华新街道、金源街道设立司法所。五是争取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今年,成立了衡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将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情况纳入了年底平安建设考核;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争取尽快完成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审批。六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9月,市委编办批复行政复议一科、二科分工方案,目前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室均已建设布置完成,各单位行政复议转隶人员全部到位,两名辅助人员已到岗工作。七是加大基层队伍建设指导力度。通过调研摸清了基层司法所队伍人员、编制底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导县市区司法局清理“一人所”;协调县市区党委任命副科级司法所所长,目前已有118个所任命副科级所长。同时,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培养,选拔了全市人民调解培训讲师20人。

衡州监狱领导班子于今年6月进行了调整,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4岁降到47岁,班子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今年选拔任用40名中层干部,9个监区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45岁降到37岁;实行岗位选人,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对42名干部进行内部交流任职;印发《衡州监狱警察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季度考核制度和科级班子及科级干部民主测评制度,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

市强戒所年内提拔正科级干部15名、副科级干部25名,解决了部分代理问题;出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交流轮岗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反馈问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

5.依法治市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能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印发《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衡阳市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9月组织10个单位850多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考法,提高了学法考法实用性、有效性;在衡阳电视台开辟“法在身边”专栏,开展“美好生活•典亮雁城”主题宣传、社会热点进法治宣传,推动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充分运用音视频、微信等手段,推出疫情防控五条措施,编写依法防疫三字经;开通“法润衡阳”抖音号,拍摄《民法典》典型案例小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各单位普法任务清单,开展年内履责评议,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三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研究通过《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与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推动完善全市权力清单、审批、监管职责,统一公示,厘清边界;集中开展行政执法、重点执法专项督察和案卷评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印发《关于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的通知》,压紧压实各执法部门责任。

6.指导和监管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完善财务制度,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合规;强化财务内审机制,每年开展1次直属单位财务内审检查,今年10月完成对市仲裁委秘书处的财务内审检查。二是加强对监所单位监督管理。制定下发《监所管理工作标准》《监所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减刑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督促整改;建立《监所工作督查检查登记台账》,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指导督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严格落实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指定医院病情复查机制,建立司法所长定期轮换制度,将超期评估、请销假手续列入市局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7.法律服务行业乱象未得到根本治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业监管,开展行业重点清理整治,全面核查司法鉴定投诉、举报、信访等情况,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的,依法处理;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省厅处罚,并予以通报,今年对2名违反程序的鉴定人给予警告处分。二是开展仲裁行业专项整顿。严格落实《衡阳仲裁委员会关于加强仲裁审限管理若干规定》《仲裁案件评查制度》等制度;开展每月一次督查、每周五一次案件审理进度调度、仲裁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实行案件专人负责,考核台账管理,有效杜绝违规延期案件。三是强化律师行业管理职责。对离职不满两年的法检人员执行“两高一部”最新规定,对明确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法检离职人员终结调查程序,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谈话;对历年办理的法检离职人员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清理,对现有涉嫌违规执业的法检离职人员已启动处理程序,给予3人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8.党建日常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力度,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对标整改意见,完成自查和整改;按照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规范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走样、不缺项、不走过场;机关各支部按照制度落实请假和会议签到制度。

衡州监狱于9月14日将原老干支部调整为老干一、二支部;监狱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按分工落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建责任,积极参与联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强戒所调整了退休支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星级支部评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党支部星级创建实行动态管理,现已申报“2个五星支部、3个四星支部、6个三星支部”。

9.干部档案监管不到位、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按照《衡阳市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局机关档案9份,对4名同志档案进行了认定。开展局系统档案专项清理行动,指导市仲裁委秘书处档案清理,补充相关资料,10月15日市仲裁委秘书处向市局移交了干部人事档案。

衡州监狱党委中心组对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狱全员因私出国(境)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市强戒所下发《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衡州监狱、市强戒所对本单位警察职工出国(境)证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建立了《出国(境)证照登记管理台账》,对出国境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动态管理。

(三)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警浮于表面,顶风违规违纪现象较为突出”方面的问题

10.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从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市委“四个监督”文件精神,制定了《衡阳市司法局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试行)》《衡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措施》等文件,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今年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班子成员谈话提醒136人次,作风纪律督查3次,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1次,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组织处理14人。

衡州监狱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贯彻,党委会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抓实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全狱开展干警政治轮训活动两轮、警示教育3次、班子成员提醒谈话73次。三是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监狱纪委进行调整,补充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衡州监狱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干部提拔任用的监督,开展疫情防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今年开展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明查暗访 17次,处分处理11人、批评教育55人。

市强戒所一是党委班子切实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与支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增强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今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18人。

11.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和安全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衡州监狱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了综合治理活动和安全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整改。二是多层次开展业务培训和以案说法、以法析案活动,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率先在全省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案中心,实行集中办案,集体评审,有效规避廉政风险。四是出台了《衡州监狱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试行)》《衡州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的规定(试行)》,严格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五是干警全员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情况台账。六是强化检察院全程参与,落实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同步监督制度。

市强戒所完善《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检查制度》《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违禁物品查禁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照管理制度,查问题、补短板,确保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不断加强民警职工自身在制度执行上的监督检查。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一是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问题。对公务接待超标准、超陪同人数等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强化教育,确保制度入脑入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规定,公务卡刷卡或对公转账结账。三是防微杜渐,严格报账审批。财务科严格履行财务审核把关职能,对不符合规定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四是专项治理,梳理车辆日常维修中存在的漏洞,严格执行《衡阳市司法局后勤管理办法》,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衡州监狱一是制定了《衡州监狱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察职工外出学习考察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习考察活动。依规依纪对违纪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退赔差旅费等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范接待审批单填写,详细注明来访名单、人数及日期,落实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餐标准接待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全面清理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封存多配的办公家具,核减警训室健身器材采购费用,强化了管理,杜绝超标现象发生。四是严格以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警服配备标准,制定《警用制服及其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建立2个警服管理、发放台账,避免重复发放、超标准发放;强化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杜绝非警服生产厂家进行投标。五是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监狱出差管理办法,加强公务出差审批管理。

市强戒所一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控公务接待标准、陪同人数,对未按规定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出台《民警加班考勤办法》,规范加班补贴发放,停发工勤人员加班费。三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对全所办公室超标办公家具全面清理。四是规范公车维护管理,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逐次登记车辆行驶公里数台账和加油数量台账,在车辆维修保养上,经所采购办集体询价对比后,确定定点维修保养单位。

13.干警队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一是加强了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5场次。10月9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原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何某诈骗罪案庭审直播,市局主要负责人及局科级以上干部在蒸湘区法院现场旁听。二是对违规兼职律师进行了处理。对王某违规兼职执业的情况进行了复查、处理,目前其执业证已报省司法厅注销。对违规从事律师执业的邹某已行政处罚立案。三是对兼职仲裁员进行全面清理。担任仲裁员领取报酬已按照规定向税务局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领取的奖励补助已退回,全面停止公职身份兼任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

衡州监狱一是开展违禁品入院专项自查活动。进入监管区的干警职工如实填报自查情况,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人员进行集体约谈,给予4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3人通报批评处理;强化监管区AB门管理,严格执行进监安检工作流程。二是对全狱警察职工进行毛发毒品检测,检测结果全员为阴性。三是严格执行《衡州监狱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强化对干警职工8小时以外的监督,净化干警职工的生活圈。

市强戒所一是自查干警职工与戒毒人员家属不正当往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为全所民警职工敲警钟。二是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并对全所民警职工进行毛发检测,建立了毛发检测台账。三是整治简单粗暴执法现象。制定出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直接管理制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民警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促进规范文明执法、文明戒治。

14.财政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机关开展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将调查报表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积极与财政局沟通,推动解决行政运行经费标准偏低问题。同时,严格控制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压缩非必要开支,减少挤占专项经费。

衡州监狱制定《衡州监狱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了监狱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和新安达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及支付审批程序,杜绝违规列支非生产支出行为;建立健全了应收账款的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规范个人借款行为;修订食堂承包合同,食堂水电费按比例双方承担,取消了有关劳务费补贴。

市强戒所多次向财政非税局和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将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需经费由财政兜底。

15.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衡州监狱一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制定《衡州监狱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采购小组和监管小组,建立了比价机制、招投标机制、验收机制和审计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并全程参与监狱采购工作的监督。今年来,监狱纪委牵头组织各类验收项目53项,通过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评审项目13项,报请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工程结算项目5项。二是推进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加紧推进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年底全部项目完成结算评审。三是规范工程合同管理。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签订条款和内容规范,杜绝合同内容不全和不规范的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防止和杜绝工程项目出现拆分情况;加强项目管理,杜绝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今年,监狱纪委已对9次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了全程监督。五是完善内控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插手工程项目现象。9月30日,召开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全狱领导干部签订《衡州监狱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承诺不插手工程建设。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市司法局及衡州监狱、市强戒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要加大力度,一方面要防止改过的出现反弹;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抓长抓常的力度和举措。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严格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衡阳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的实际成效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34293。邮政信箱: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衡阳市司法局组织干部科。 电子邮箱:5029381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