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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2-20 18:41:51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秦国文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院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每一次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干部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巡察整改开展以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学习制度,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4次。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共计14篇。二是同步推进。针对普通干警集中学习浅尝辄止、学习效果不好、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院党组在全院实行党支部学习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同步推进的方法。同时,鼓励大家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积极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学院、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和如法网的在线学习。三是学用结合。院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刑事执行检察的具体工作中。针对巡察反馈的学用脱节的问题,专门出台了检委会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及新的刑事司法政策。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委“三高四新”、市委“一体两翼”、“三强一化”战略部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张军检察长视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院叶晓颖检察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党课。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了中国共产党衡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视频直播,深入学习了市委书记秦国文《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二是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围绕如何抓落实开展研讨,研究制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法治衡阳建设10项措施》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是深入谋划乡村振兴工作。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党组书记雷振湘率队到衡东县文桥村调研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实地察看了养鸡场和粮食生产基地,听取了村支两委和乡村振兴工作队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文桥村的基本情况及产业发展思路。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机构的通知》、《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安排》、《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党建责任范畴、年度目标管理、检察绩效考核。三是加强宣传阵地的管理。加强内部微信工作群、 QQ 工作群管理,制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宣传阵地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质量关。四是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认真研判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点,研究制定了建立涉检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华新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防范化解工作措施。针对职能调整、权力延伸的实际,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将减假暂案件的办理、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干部选拔任用、办公用品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为审查重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辨识及防控工作,建立了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并有针对性的出台了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措施台账。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学习了党纪党规,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彭邦善以“坚定理想信念,防止蜕化变质”为题讲授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状,压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责任上肩、责任传导、责任示范”。四是与市纪委监委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形势分析专题会商会。院党组主动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情况。一同分析研判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剖析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呈现的特征和发生的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学习贯彻落实《衡阳市检察机关工作提示通报制度(试行)》。巡察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召开3次检察委员会会议学习传达该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切实将“提示”的指引、警示作用和“通报”的威慑作用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制定完善了《衡阳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营造执检工作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巡察整改期间,我院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先后6次深入各县市区调度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下半年各项业务均衡发展,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推行“导师带新人”,促使干警业务素能提升。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导师带新人跟班先进找差距”培训工作方案》。举办了“传学讲学”培训课堂,安排3名干警走上讲台,向大家分享自己参加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活动和省院综合信息及新闻宣传培训的所思所获,达到了“接续培训、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制定了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从有利于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角度,研究制定了《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岗位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五是认真开展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存在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问题,院党组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有关政策解答》的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七是积极筹备巡回检察工作。按照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院党组对下半年参加省院对湖南省岳阳监狱的巡回检察,开展对市辖区内看守所的巡回检察进行了研究部署。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我院干部职工以个人名义,通过虚开、多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发票的方式违规报销办公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清退和处理。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在深刻反思,迅速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完善了《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专门组织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7.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预算外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全套资料文件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以此为契机,研究了相关财政政策,坚决执行上级财政规定。二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三是针对部分活动费用报销无明细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活动中,均要提前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行程安排、费用预算,在报销费用时,附带相关报销明细。四是针对执行项目建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认真清查了近三年来的项目建设底数,并予以严肃查处处理。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的上会程序,对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做到了会前提前通知、会中充分酝酿、会后形成纪要。二是针对存在党组会代替院务会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院务会议事规则》,厘清了党组会和院务会的界限,明确了院务会成员,将业务工作放到院务会上研究、部署和推进。

9.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了党组会研究了党建工作,通过了《华新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对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共同部署,有效融合,及时推进。二是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照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创建“四星级”党支部的标准,进一步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工作制度。

10.  党内政治生活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的问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效。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能够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领导班子和个人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真讲问题、真点不足”。二是针对主题党日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完善了主题党日活动的年度活动计划和方案。巡察整改期间,院党组先后组织党员干警前往衡阳市党史陈列馆和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开展“赓续红色血脉、践行初心使命”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深入了解建党一百年来衡阳的奋斗历程和辉煌业绩。三是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巡察期间,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分干警都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有关谈心谈话制度进行了落实。四是针对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党总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一会五评”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长讲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等工作。以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召开了会议,并形成了评议情况报告。

11.组织人事工作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借调人员管理严重违规的问题,已经召回借调人员。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借调函的期限规定,杜绝连续借调和超期借调现象。二是针对部分档案资料不全的问题,专门清理了档案资料不全的底数,全面摸排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情况。会同市院政治部,按照组织部有关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相关规定,开展档案审核工作,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更新了干部基本信息,完善了干部花名册和干部信息表,完成了机构建设、机构编制、公务员信息、年度工资、离退休干部统计等年度统计工作。三是针对出国(境)护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和书记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关台账,全院干警和书记员签订了《出国出境管理个人承诺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中共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院党组清醒认识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一些规章制度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下一步,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整改要求,在已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4-8850320、13974766687;邮政信箱:衡阳市蒸湘区外环路21号4楼409室;电子邮箱:7317167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