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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0-31 23:14:27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雷高飞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何小平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二)加大督促力度,高效推进工作。为加快整改进度,掌握整改动态,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2022年6月22日反馈意见以来,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部署,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与督促,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党组书记雷高飞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9月18日,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的问题完成整改9个,基本完成整改8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还有不足

1.在推进政治建设上有差距,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在贯彻落实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精神等内容。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以及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8月18日邀请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凌正华科长作“国家安全”专题辅导。三是注重学用结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当前财政工作,6月27日制定了《2022年衡阳市财政工作要点》,从增资节收、创新提效、保障民生等六个方面对做好财政工作进行了谋划和部署。

2.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落实“三高四新”,加强财源建设力度方面。①严格落实《2022年财源建设工作计划》,全面压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各职能部门围绕财源建设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7月,全市地方税收增幅排名全省第1,衡阳在全省财源建设培训会议上被推荐作典型发言。②将财源建设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单位,“六个要管”的工作理念在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培训会上由省厅领导向各市州进行推介。③严格落实《2022年财源建设工作调度实施办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制定了财源建设预期目标(第一批)预审意见,已报省财源办核准。④强化与省财源办的工作衔接,6月来已对接工作4次。⑤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已经完成系统模块开发、服务器数据库、网络调试、项目软件等基础部署,正在试运行阶段,市县统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在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方面。①今年7月份,市金融办向各县市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函》,督促各县市区尽快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②在目前县市区担保机构没有设立的情况下,为支持县市区小微企业融资,市融资担保集团公司已经将业务覆盖到所有县市区,且考虑到目前县市区财政较为困难担保费补贴均由市级财政负担。③同时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将基金注入我市优质企业,带动企业做大做强,产生基金聚集效益。三是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我局变电房、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测,将局机关大楼里的老旧线路以及所有办公室的地线进行了改造。

3.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分工,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精神,今年已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学习1次,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三是贯彻落实《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强化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今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四是加强局门户网站管理,印发了《衡阳市财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4.在财政保障与预算执行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预算方面。①对市区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革建议方案。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衡阳市、区两级财权、事权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与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市本级、城区收入划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将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从市本级70%、城区30%总体调整为市本级60%、城区40%。②严控预算追加。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衡阳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办法(暂行)》(衡政办函〔2022〕41号),进一步加强财政追加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③加快上级转移支付分配和下达。各业务科室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文件后,及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分配意见,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和拨付。二是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①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6月已印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绩效、预算、业务科室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绩效合力;已起草《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协同联动实施方案》《衡阳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②提升绩效业务能力,邀请南华大学、湖南九澧咨询公司老师对局业务科室、县市区绩效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了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领导对全局干部进行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实践操作培训,提高绩效评价能力。③抓实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2022年21个专项资金通过指导,高质量完成绩效目标编报任务。8月印发《善于做好2021-2022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35个专项债券项目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工作。④扎实做好绩效调研工作。为落实财审联动工作机制,与市审计局共同进行《新形势下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现状、困难及实现路径的探析》课题研究,组织各县市区收集资料,深入分析思考,认真研究总结,坚持问题导向,6月份已完成研究报告。⑤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全市绩效管理均衡发展。通过各县市区与市财政局签订《2022年度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目标承诺书》的方式,市财政对在2022年度省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80分(区70分)以上考核等级为优秀,进入全省前十名的县市区将给予奖励。

5.财政评审效率不高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对评审档案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归档范围、归档程序、档案保管与查阅和档案移交程序进行明确,同时启用评审管理系统,实现评审资料电子化自动归档。二是制定了《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进窗审核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类型项目进窗评审前对项目送审资料进行审核,减少频繁增补资料对评审时效的影响。三是健全争议问题会审机制,及时处理评审过程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四是对送审单位原因导致久拖不决的项目采取项目退窗、函告建设单位评审情况等方式进行办结。

6.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机制不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提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分清责任。目前,为协调解决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衡办发电〔2022〕31号),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相关配套具体制度,市财政局协调落实改革相关配套具体制度建设。二是组织力量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本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对于园区管委会和南岳机场的国有资产,已纳入全市财政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对于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已向市政府提出初步的建议,原产权办理在市行资公司的资产,按照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目前在各部门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和经费保障渠道分别处置;对于直管公房、公租房资产,由于市住保中心未完成相应的结算和入账工作,目前尚未纳入市财政资产信息系统,将督促市住保中心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开展部分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工作。

7.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不到位的整改情况。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摸清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并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96起,已督促整改到位。②对采购单位、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各方当事人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质效。9月2日已完成对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并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小视频、汇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目前宣传手册(口袋书)初稿已形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预计12月完成政府采购口袋书制作。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引导采购人形成依法依规进行采购活动的行为模式。对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缺失,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并作为书面说明。二是关于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节支率严重偏低的整改情况。①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指导采购人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合理制订采购需求、建立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机制,将政府采购项目节支率纳入财政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目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初稿已形成,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预计10月出台。②发挥集采机构规模采购的优势,对能够打包归类的不同采购人同类采购项目一定要合并采购。已发文要求各采购单位自7月1日起,该纳入交易中心进行集采项目的必须进场交易中心。③在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慎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直接运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三是关于核定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方式不严谨的整改情况。①将政府采购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明确对政府采购方面的审计内容,聚焦采购实施,加大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公告、备案,项目执行进度等方面关注力度,及时揭示政府采购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采购决策程序、采购方式选择、采购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监督。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滥用采购方式或不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的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差异大的整改情况。①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②加强监督检查和对政府采购需求的论证和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完整规范,杜绝超标准、超预算采购。

8.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今年8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22〕24号),明确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从制度上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还有不足

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抓主体责任方面。①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局党组每个季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②增强防腐定力。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出台了《衡阳市财政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授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警醒大家务必牢守廉政底线,引导干部职工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二是抓监督责任方面。①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全组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会议精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条规,通过扎实的理论学习,把准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为派驻监督提供思想指导和工作指引。②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扛牢派驻机构监督首责,通过具体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深化涉粮、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巡察整改,抓常抓长日常监督,依规依纪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③牵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召开市管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廉政座谈会,通报市财政局今年以来查办的案件情况,让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让党员干部在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三是在“一岗双责”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既管业务工作又管思想作风,针对可能存在腐败风险隐患,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10.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不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了《衡阳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衡发〔2019〕8号)文件精神,并制定出台了《衡阳市财政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工作机制方案》(衡财办发〔2022〕177号)(以下简称《方案》)。今后,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继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坚持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过年过节期间,继续加强廉政提醒。今年中秋节,机关纪委在局公开栏张贴了过节期间廉政提醒,倡导大家廉洁过节。组织学习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清理活动,提醒干部职工退还红包礼金,交至纪委监委廉政账户。

11.排查防控廉政风险不实。对风险排查工作重视不够,风险等级评估失真,防范化解措施不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吃透市纪委监委2020年5月13日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调研汇报会相关精神,深刻把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精髓和要点。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局机关纪委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全局各科室单位重新摸排梳理,修正风险等级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具体环节和关键岗位设定相互制约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各科室单位上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驻局纪检组组织相关专家评定,最后报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在今后工作中根据科室职能调整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12.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偏松偏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淳化家教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7月29日下午,市财政局在六楼局务会议室举行"廉洁从政从业,廉洁修身齐家,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活动座谈会,与会人员观看了《铁纪护航廉洁修身齐家》廉政教育宣传片,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邓国军同志宣读了《清廉家庭倡议书》。此外,还邀请《人民周刊》家风研究员胡海强开展《学好红色家风家教 共筑清廉美好家庭》主题讲座,阐述了弘扬清廉家风的重要意义。

13.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搞变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出台《局机关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办公设施设备和主要办公用品归口办公室管理,电子信息产品采购归口信息中心集中采购,财务科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关于财务审核不严问题,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关加班用餐、差旅费、维修工程、公务接待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审核,规范财务管理。出台《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类接待。三是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①压减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②盘活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收回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及其他民生领域。市直部门年底未支出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不予结转直接收回。③建立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食堂经费、会议经费、临聘人员经费等支出标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负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还有不足。

14.党组工作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了《中共衡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衡财党组〔2022〕172号)(以下简称《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明确细化,列出了具体清单。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开诚布公的进行互相批评,不仅“辣”在嘴上,更“辣”在心里,红在脸上。下步将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召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关于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查看各支部记录本及工作台账,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除老干支部没有召开,其他9个支部均在8月份按照机关党委下发的文件《关于转发中共衡阳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基层党组织开好“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的通知》(衡财机党[2021]13号)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将继续组织好各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每年年初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三是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支部工作记录本及抽取部分党员工作记录,查看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及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是否详实,对做得好的支部进行推广学习,对还有待加强的支部提出明确要求。从督查的情况看,今年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6.机构队伍建设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干部选任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进行充分酝酿。组织人事科对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综合研判,为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班子成员对干部任用工作进行动议,形成初步意见,人事科提出工作方案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开展分析研判和动议,启动相关程序。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近期班子成员有所调整,已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安排。三是为进一步解决科室人员配备不合理、男女搭配不均等问题,我局已于近期调整人员20余人次,将部分同一岗位工作多年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下一步,拟采取将一些职能相近,人员较少,工作量少的科室合署办公的形式,以逐步解决职能分散,苦乐不均,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四)落实上轮巡察整改问题方面

17.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预算编制。开展市直单位2016-2021年资金使用情况调研,全面分析市直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结合调研结果,制定《2023年预算编制调整方案》。二是加快支出进度。预算科及时将年初预算批复下达各业务科室,同步下达指标;各业务科室按要求批复到预算单位,将年初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至预算单位;各业务科室、国库科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加快资金支付和拨付。三是出台《衡阳市财政局财政收入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工作规程》,明确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既要管单位的预算编制、资金安排,也要对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建立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8.混编混岗问题依然存在。针对上轮巡察指出混编混岗突出问题,未出台相应的规范化制度,导致当前人岗不符问题仍突出。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由于我局行政编制不足,人岗不符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完全解决。下一步,将逐步通过干部提拔、调整的方式,进行编制调整,逐步解决人岗不符的问题。同时制定出台机关抽调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人员抽调并加强管理。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市财政局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再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要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

要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继续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涉及到全局的问题,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齐心协力抓好整改。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堵塞漏洞,固化整改工作成果,把已建立的制度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867710;邮政信箱:衡阳市解放大道30号衡阳市财政局;电子邮箱:hysczj5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