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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0-31 23:39:11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衡阳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阳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凝聚共识,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和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全局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发展建设上来。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敏同志担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为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督促工作,党建和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整改小组设在机关党委,干部人事方面问题整改小组设在组织人事科教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整改小组设在机关纪委,分别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敏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分工,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分别于6月20日、6月27日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同时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举一反三,坚持全面整改。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之后,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巡察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局党组书记周志敏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以上率下,通过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打好制度“补丁”,制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0个,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截至9月16日,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等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每一次党组会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由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辅导,切实端正学习态度,改正学习方式方法,做到真学、学真、实学、学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假、大、空”;二是分门别类、规范清楚汇编资料;三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及个别涉嫌请人代笔的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谈话)。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工作目标按期保质完成河长制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强化监督履职,强化督查考核。今年以来,对宜水水质监测的情况来看,宜水水质均值达到II类水质,好于去年的水质。二是重点对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交办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的整改责任单位加强督办,并跟踪问效。6月底,已对太山砂场的钢筋砼防洪挡墙进行全部拆除,废渣全部清运出河道管理范围,恢复了河道原貌。三是制定了季节性缺水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供水“再回头看”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按照抗大旱、抗长旱、抗极端干旱的要求,认真抓好2022年度的抗旱供水保灌工作,通过管网延伸、新打深水井、新建水源工程、送水车应急供水等形式,放水13亿余立方,启动各类泵站抽调河水1.25亿方,新打抗旱深井1374口,抽取地下水1200余万方,出动送水车2531台次,确保了全市200万亩农作物灌溉用水、6万余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加快推进犬木塘灌区建设解决祁东季节性缺水问题,从湘江引水解决南岳季节性缺水问题;扎实用好上级安排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积极筹措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确保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供水运行及人员经费。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长效机制,通过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的“三项制度”,实现长效运营,有效改善季节性缺水问题,确保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3.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今年已先后于4月7日和7月18日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衡阳市水利局信息发布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将衡阳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更改为“衡阳水利”微信公众号,衡阳水利局网站和衡阳水利微信公众号稿件一律按照“三审三校”发布审批流程依次审核签字备案后再发布。三是开展保密教育。7月28日,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局十三楼举行保密教育专题讲座,邀请相关单位保密负责人授课,观看警示案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参培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保密行为。四是严格微信群管理。出台《衡阳市水利局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对衡阳市水利局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并对群管理、群内信息发布进行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衡阳市水利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4.内部职能职责履行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发文管理的通知》,规范衡阳市水利局行文呈批流程,由机关有行政职能的科室拟发文件。二是制定了《关于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了《衡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审批与监管脱节”这个问题,明确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并制作了“行政许可审批与监管流程图”“日常监管与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流程图”“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流程图”“移交单样式”等三张图、一张表。要求相关科室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情况及时移交查处,紧跟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处罚。

5.水库移民资金监管缺位,存在人数不清、底子不明、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水库移民人口动态核减不及时问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库移民工作调度会。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一卡通”直补发放到人花名册已核实完成。二是针对水库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立即组织督促各县市区直补到人资金发放问题整改相关工作,衡南县、常宁市、耒阳市3个县市已全部在4月份发放完成。三是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了《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存量资金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全市水库移民存量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也建立健全了存量资金整治领导协调机制,落实了主体责任,明确了任务清单,量化了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了移民后扶资金的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四是下发《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安置指标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生产安置指标发放的流程。不定期对生产安置人口较多的村组开展“四不两直”走访,确保移民资金发放公开公正。加强移民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台账。开展整改规范项目申报,加强项目备案审核。切实加强移民培训宣传力度和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统一印制政策宣传海报2500张,宣传手册25000本,做到移民培训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全覆盖。对各县市区年度移民培训资金使用开展交叉检查,确保培训资金安全。五是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移民基础数据采集不精准,资料不全,信息错误,把关不严、更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和“一卡通”人口动态管理更新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分六个督查小组进行专项督导行动,并于9月9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交办函,要求相关县市区举一反三扎实整改。派出2个监督检查组,对衡南县、衡东县等7个县市区开展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等问题

6.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中共衡阳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及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了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2022年度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印发了《贯彻落实<2022年度清廉衡阳建设考核方案>任务清单》,通过清廉指标的考核,加强局党组对局各科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重点落实和开展好“四个一”: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召开一次家属恳谈会。

7.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衡阳市水利局关于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并按照谈心谈话的要求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防控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局请销假制度、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行为;强化执纪考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工作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列出负面清单,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制定了公章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和管理公章,杜绝滥用公章、私盖公章行为发生。对标市委常委会组织形式,规范局党组会议题申报、会议通知、督促落实决议等步骤,定制了党组会议记录本,规范了党组会记录格式,并由专人记录保存,确保会议严肃规范。四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做到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对出现相关问题的支部书记和党员进行提醒谈话。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洗车和定卡加油,规范车辆审批派遣手续,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建立长效机制,使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6月14日已收回流失国有资产,督促相关局属单位对所属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修订《衡阳市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制度化管理。三是严格进行问责。局党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及集体提醒谈话,相关责任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汲取教训,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形成警示教育,现由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前确定议题、事先准备材料、经过充分讨论作出决议,未经党组集体研究批准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二是对近五年局机关大项开支进行“回头看”,防止遗漏类似问题。三是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修订《衡阳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编印《常用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促进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10.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建设方面重大事项须经党组讨论和决定。二是对党支部换届坚决执行“两报两批”审核程序,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人选一定先报局党组研究之后,再按照“两报两批”报送。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局机关党委、局机关老干党支部、市水利物资管理站党支部都按党章要求进行了换届。三是迅速组织开展了一次非党人员普查登记,制定了《衡阳市水利局在编在岗非党人员帮扶培养表》,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培养的方式,切实做好青年人和非党人员的思想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反馈问题:检查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1.上轮巡察整改部分未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规定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补充完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印发《衡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储备项目动态管理库实施方案(试行)》,锚定强化计划统筹、充当争资参谋、引导储建节奏等三大目标,明确日常管护、统筹出入、精准调度的三大职责,制定项目入库、项目出库、定期汇报、信息互通、专题调度、时时完善等六大制度。对专家库名单已经分类确定并更新,组织召开全市水利专家座谈会,加强管理及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专业技术干部教育与管理。在全局公职人员中开展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参加项目评审、违规“挂证”清查,未发现有以上违规现象。严格规范各项公务支出,按照“归口管理、集中核算、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梳理,一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局财务报账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衡阳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2.水利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各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加强督办,加强通报和现场督导。二是加强项目建设考核。出台《衡阳市水利工程建设真抓实干考核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真抓实干考核要求。开展水利建设进度专项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全市水利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投资执行落实差的进行约谈督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水利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做了明细的规定,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进一步明确区分。按照水利部第30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组织、指导常宁市亲仁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衡南县泉溪保护圈耒水右岸堤防工程、南岳区金月水库工程、祁东县江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法人完成验收,制定了《衡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方案》,已完成衡南县泉溪保护圈耒水右岸堤防工程、南岳区金月水库工程、祁东县江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常宁市亲仁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单元工程验收,拟于11月完成竣工验收。按要求拨付使用项目资金,对调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还到位,认真组织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

13.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积极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衔接,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结构。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局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制定干部调整配备方案,完善配备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等中层干部,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完善人员结构。三是提高执法水平。水政监察支队通过支部书记上党课,开展水政执法培训,学习《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案件合议制度》《行政案件移送管理规定》等提高执法能力。

14.干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调配方案和动议方案,对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调整。二是印发《衡阳市水利局借用人员管理规定》,根据规定进行借用工作人员管理。三是印发了《衡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了衡阳市水利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台账,进一步对个人出国(境)证照进行清查,重新对干部职工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进行登记,对原因私出国(境)不规范的同志进行了约谈。四是完成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查缺,并对人事档案进行了补充更新,共补充档案材料600余份。严格执行“三凡必审”,严格按规定组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对机关4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认定。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集中整改,目前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市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要思想不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局党组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水利事业的各项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党的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河长制管理、水资源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水库移民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要标准不变,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力度不减,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水利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823785;邮政信箱: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21号,邮政编码421001,衡阳市水利局办公室收;电子邮箱:hnshyssl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