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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3-01-09 22:02:15
来源:清风衡阳  访问数:

近日,衡阳市委书记刘越高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评估综合情况汇报,省委巡视办派员列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5月,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11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中旬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单位积极推进整改,于10月底完成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11月下旬,市委首次派出3个评估组,对上述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情况评估。11个被巡察单位平均整改完成率为91.24%,平均群众满意率为98.41%,平均评估得分96.66分,评估等次均为“好”。

会议指出,巡察整改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全面彻底整改问题,把握好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推动问题清仓见底。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整改措施定科学、定精准。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会议强调,要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深入查找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实用、管用、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督促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同抓好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发现问题系统梳理、逐一落实。巡察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督促整改、持续跟踪进展、动态分析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