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祁东县委巡察机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凝聚共识,统一思想认识。接到市委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将巡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同志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贺光辉同志任组长,黄灵杰同志任副组长,茹红胜同志、钱青同志、李云志同志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资料报送等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巡察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云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匡志亮、雷舒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县委巡察办(组)全体同志,综合股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整改工作推进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行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梳理,逐项推进落实。
(三)明确分工,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领导小组于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祁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截至2023年6月12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修改完善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总支组织的周一“纪法课堂”。巡察办主任为全县纪检干部授课,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为主题,从四个方面系统讲解了巡察整改工作;以《牢记光荣使命感,深化政治巡察》为题,给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巡察组组长等领导多次带头讲课,讲授了《怎样当好一名巡察干部》《以高质量巡察护航祁东经济社会发展》等授课内容。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集中学习11次,组织学习二十大报告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制定了《中共祁东县委巡察机构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领导小组会6次、办组班子会10次、支委会4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均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三是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工作。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对财政局开展了巡察,同步开展专项债务巡察;聚焦全面乡村振兴,对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巡察;聚焦不动产办证、用地审批、规范执法等,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巡察;形成了4个专题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制定规范性制度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和治理、决策部署等方面提供了可行性建议。
2.组织领导不够坚强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2次研究审议未巡先改工作。3月17日,召开了听取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省审计交办问题、省财经委约谈问题、市委巡察办巡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
二是县委书记亲自调度巡察工作。在听取县委第一轮巡察乡镇汇报时,利用3个晚上的时间详细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镇村财务、工程项目等重点问题的后续整改、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听取第二轮巡察县直单位情况汇报时,要求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二级机构深入开展延伸巡察;在研究部署第三轮巡察时,从县委办系统、统战系统选定2名正科级领导授权巡察组组长,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了《祁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汇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沟通协调,比如,与县审计局就今年审计对象、巡察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每轮巡察前期,均向审计、纪委信访室、信访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开函调取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至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三方联审,共同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3.统筹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深度广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十三届祁东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十三届祁东县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专项规划(2022-2026)》文件规定,科学部署新轮次的巡察任务,平衡推进新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县委第三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原则,对8个乡镇(管理处)、8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组建9个整建制巡村小分队对117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异地巡察。截至目前,已巡察33个正科级单位党组织(含正在巡察),完成率31.7%,已巡察和正在巡察196个村(社区)党组织,完成率53.4%。
二是充分保障巡察力量。县委第三轮巡察从纪检、组织、宣传、财政等县直单位和9个乡镇(街道)共计抽调80名同志参加巡察工作,给予充分的人员保障,同时,将7个群团组织分配到7个巡察小组,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巡察,确保巡察全覆盖任务不打折扣。
三是组织培训。在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业务培训班中,以《起草巡察材料的个人体会》为题,为巡察干部重点讲述了巡察情况报告的定位、基本架构、基本原则、方式方法等,明确严格按照一党组织一报告要求,规范撰写巡察情况报告。
四是对症下药。第二轮巡察反馈时,各巡察组根据巡察发现各单位职能职责、行业特征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县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指示精神,以提纲式列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并对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任务作出明确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重点问题,撰写了4个专题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县委第一轮巡察移交的镇村财务问题,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祁东县乡财县管实施暂行办法》、县委出台了《祁东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打好制度“补丁”,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
五是整理归档。健全完善了县委巡察办《关于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关于做好巡察归档工作的意见》,完成了十三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资料移交归档和单机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实行专室存放、专人管理。
4.政治巡察内涵方向把握不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规定动作。持续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明确将被巡察党组织综合评价报告作为规定性动作,对十三届县委已完成巡察的17个单位党组织均作出了总体评价和“政治画像”,并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
二是扎实开展培训。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组织为期三天的封闭式巡察培训,围绕如何加强政治监督,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如何准确把握问题性质,如何推动整改等内容,对各巡察组进行了系统的业务指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聚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前调研机制。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聚焦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职能责任,紧盯民生领域和资金使用、执法审批、权力运行等情况,深入纪检、派驻、组织、审计、信访、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调研,形成重点问题清单11份,涵盖重点关注问题131个,做实做细巡前准备工作,比如巡察农业、林业、水利系统重点关注各类惠民惠农专项资金、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第三轮巡察聚焦村(社区)工作实际,紧盯“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对村蹲点调研,形成了《巡村重点问题清单》《对村巡察调研报告》。
二是制定巡察组工作方案。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根据巡察对象实际情况和职能职责,对照“三个聚焦”清单内容进一步细化,因地制宜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是常态化开展组内会商。各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解决复杂情况,严把问题质量关。截至5月30日,第三轮巡察工作已开展一个月,县委第四巡察组驻石亭子镇共召开了15次组务会,县委第二巡察组驻步云桥镇共召开了13次组务会。
6.落实巡察整改措施乏力、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日常监督。3月10日组织学习了《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好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对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提级巡视巡察的3个村整改情况开展督查1次,并形成督查报告。
二是加快构建整改监督合力。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整改情况沟通,定期督促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未巡先改工作。抓好未巡先改工作,制定出台祁东县委《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未巡先改”机制的暂行办法》,推动整改关口前移,实现“已病”早治、“未病”早防。同时,根据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有关未巡先改工作要求,对村(社区)未巡先改情况开展2次指导督查。
7.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于4月6日组织办组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明确相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如2023年购置雨伞等物资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2023年已开展了“双述双评”工作,并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做好每月每季度党员积分记录。
二是坚持以党建引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了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发挥机制的研究》为主题的党建课题调研。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创造性组织开展了交通劝导、“保护大水缸”等志愿服务,参观黄土铺镇衡宝战役纪念塔、瞻仰鼎山烈士纪念碑等主题党日活动,其中创新开展了与被巡察党组织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引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在巡察中推动水利局修复水库泄洪道下游堤坝,督促人社局帮助农民工讨回企业拖欠薪资问题,解决永昌街道、石亭子镇等村组老百姓用水和灌溉难题,并在清风衡阳网、新湖南网等报道5篇新闻稿件,群众赠送锦旗2面。
9.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培训与平时培训相结合。开展新一轮巡察时,组织全体巡察组成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集中训练;巡察期间,积极开展组内学习、业务研讨,新一轮巡察各巡察组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有关精神,巡村重点问题清单等内容。
二是更新了巡察工作人才库资源库。对新纳入到人才资源库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截至2023年5月,巡察资源库巡察组组长人员已充实到28人,副组长人员已充实到106人,极大增强了巡察工作人员力量。
10.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中共祁东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抽调干部严格审核把关,明确被抽调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审定。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所有县委巡察抽调人员审批表均由被抽调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签字盖章,同时,通过从其他9个乡镇(街道)抽调36人组建巡村小分队的形式对1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异地巡村工作,有效解决了熟人社会监督难和巡察人员精力不集中问题。
二是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抽调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实行“一周一考勤,一轮一考评”,督促认真履职尽责,并明确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8个巡察小组中评选1名优秀组员,9个异地巡村小分队中评选2个优秀小分队。
三是进一步调整巡察机构内部分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巡察办综合股、联络股、督查股负责人及人员,并下发巡察机构分工文件。
(四)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11.落实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察干部选配机制,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工作力量。今年5月分别从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专职巡察副组长2人,办、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了充分加强,同时,通过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公开招考2名巡察干部,已完成政审环节。截至6月,共有在编在岗巡察干部19人。二是巡察办(组)全体班子成员均已按要求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台账,并严格落实整改,做到问题见底清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祁东县委巡察机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紧盯重点问题不放,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同时抓好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的成果运用和督查,全过程“闭环销号”推动整改提质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完成。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对个性问题逐一整改,对共性问题打好“制度补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347985;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57号祁东县委巡察办801室;电子邮箱:20455730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