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条问题线索可以尽快移交,下一步我们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核查。”“这条问题线索建议作为普通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近日,衡阳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在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问题线索会商研判会上提出如上处置意见。
据悉,十二届市委巡察以来,市委巡察办始终在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上下功夫,从集体研判、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巡纪联动,助推巡察线索查办提质增效。
通过健全研判会商机制,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建立完善“办组室”联动会商机制,由市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召开问题线索会商研判会,巡察组详细介绍巡察问题线索情况,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问题线索是否具有可查性、定性是否准确、分类是否科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巡察问题线索“把脉会诊”,提高巡察线索“靶向性”和“精准性”。构建闭环管控机制,加强问题线索全周期动态管理。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线索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对问题线索概要、编号、分类、承办部门、处置情况等进行登记,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问题线索按程序审批后,对照台账逐件将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资料齐全、数目准确、责任明晰。完善定期督办机制,严控线索办理实效性。建立每季度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账销号机制,及时跟进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督促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对超期未办、久办不结等处置不及时的问题线索,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督办,进一步压实承办部门责任,加快问题线索的办理进度。
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96件,已办结81件,给予组织处理70人,立案查处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移送司法4人,彰显了巡察的震慑力和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