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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2-01 15:36:06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委会议4 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刘越高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

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10月18日,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住房保障职能职责有差距

1.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政治建设重视不够,未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规划。一是组织成立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年工作规划工作专班谋划此项工作。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收集学习各地市的住房保障规划,结合区域中心化建设,研讨制定规划方案。三是出台《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规划的整改方案》,正在组织开展调研,撰写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后出台。

(2)理论学习不扎实。一是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中心内容、必修课程。二是打造住保大讲堂,已开展5次,涉及调查研究理论党课、文明创建、保密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业务政策等各方面。三是组织中心6名副处级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58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所有人员均已通过培训。四是为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配备学习用书,安排中心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出台《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五是坚持“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列入必学内容。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一是制定了《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在中心党委会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将“第一议题”制度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列入各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三是坚持将“第一议题”常态化,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

2.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1)保障性住房管理宽松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细则》。7月14日召集相关部门召开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下一步中心将完善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强公租房欠租催缴力度。责成物业管理公司上门催收,对拒不缴租者,督促城区住保中心清退其租赁资格,拒不腾退者,采取法律措施。今年已收回欠租170户,租金23.22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对欠租户开展追缴,并建立租金追缴长效机制。三是加快东山德政园小区道路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工程设计和造价预算,预算291万元。下一步完成财政评审后将启动政府采购程序和组织施工。四是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根据2023年6月新修订出台的《衡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衡政发〔2023〕9号)制定规范化租赁合同,对全市直管公房承租户重新签订合同,核查资格,逐户清理。目前已重新签订合同3000余户,争取在年底完成5000户。五是对D级危房分类处置。商相关部门提出D级危房分类处置方案,目前已完成,正在由第三方进行造价预算。下一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妥善安置D级危房拒不搬离人员。

(2)城区拆迁安置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一是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分配14465套,任务完成率为54%。二是持续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持续高位推动,市安置工作专班周密调度,城区、园区主动作为,相关部门靠前服务,成效明显。三是坚定三年完成攻坚目标不动摇。继续“清单”推进,对42个项目的具体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并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市安置工作专班按此清单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9月6日,市安置工作专班召集城区、园区负责人召开安置工作调度会,收集了需要市级层面专题调度的问题,特别是资金方面问题,已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四季度,将继续针对已超过分房时间节点尚未分房的项目和团购工作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年底市安置办将对今年的安置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3)商品房“三金”管理不到位。

物业维修资金方面:一是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取消提供受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报告》与《维修资金使用划拨申请表》合二为一;压缩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时限,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二是编制服务指南。以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标准化为切入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知道“怎么办”。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计划利用3-4年时间,每年完成120个小区维修资金政策宣传栏的安装投放,2022年为140个小区安装了宣传栏,今年已经完成了80个小区宣传栏的安装投放,预计10月底前完成120个小区宣传栏安装投放。在加强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的基础上,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维修资金政策,大力宣传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知识,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四是打好制度“补丁”。修改完善《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流程,落实应急使用制度,探索资金使用新渠道,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目前,办法草案已向市纪委监委制度“补丁”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并完成了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工作。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一是修订《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衡政办发〔2021〕9号),草稿已拟,待住建部出台监管办法再行修改。二是制定《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业银行考核实施细则》。三是协调市住建信息中心和系统改造方,正在完善升级改造预售资金监管平台,预计2024年1月份调试运行。四是按照季度抽查、半年一次专项查、年度巡查考核的方式开展预售资金监管项目账户清查。五是对拒不履行资金缴存义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和监理机构约谈见面会,坚决杜绝预售资金缴存不到位现象,确保我市“保交楼”工作的顺利推进。已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项目资本金管理方面:一是确定项目总投资额以发改委下发的项目立项批复为准核定总投资额,分期工程按分期占比确定本期总投资额。从8月份开始中心项目资本金按发改委立项批复总投资额1%标准收取整改到位,并向办理资本金缴纳的的开发企业做好了政策解释工作。二是我市开发项目资本金收取比例按衡建发〔2020〕13号文件执行,现部分条款已经失效,8月4日经与市住建局沟通确定,该文件于2020年3月5日下发,有效期为5年,新冠疫情期间执行的相关条款失效,其余条款在新的规定出台前仍有效执行。三是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推进服务事项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4)配套服务滞后。一是公租房系统升级的二期工程已向政府提交报告,目前已经完成财评,正在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预计2024年2月基本完成建设开始试运行,2024年5月启动运行。二是预售资金监管平台正在研发当中,预计年底按时上线。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与衡阳城区房地一体化楼盘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已召开两次工作推进会,正在确定对接方案。

(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力度不够,离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有差距。中心已于7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住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调研的实施方案》,并召开部署会成立专班分阶段落实,目前该项工作处在第四阶段论证优化阶段,拟在12月底完成,并形成正式办事清单,装订成册。

3.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1)攻坚克难明显不力。一是成立专班,专项落实。抽调专人成立办证专班,责任落实到人。截至目前,市本级19个公租房小区2.36万套公租房有15个小区已办证1.99万套,办证率84.24%,还未办证的公租房主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梳理难点堵点,针对公租房小区部分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办证障碍,加强协调,争取专项经费,通过违法建设处罚,重新进行土地组卷报批,预计今年年底可全部完成。二是直管公房,加速推进。根据新修订的《衡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争取年内全部直管公房登记发证,估值入账。三是追缴欠租,持续发力。加大欠租追缴力度,建立欠租追缴长效机制,持续追缴。2019年至2022年年底公租房追缴欠租60.54万元,直管公房追缴1809户,收回欠租251.94万元。今年巡察整改期间公租房追缴欠租170户,租金23.22万元。四是共有产权有序完成。督促市城建投尽快将拥有共有产权的公租房办理至我中心名下,便于办证入账,为共有产权办证。

(2)较真碰硬还有差距。借助市政务中心牵头正在试用的房屋交易税费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理清各部门之间的职能,继续协调市资规局落实存量房职能移交;请求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监督协调,明确城区存量房交易职能移交并出台纪要,督促市资规局完整、彻底执行“三定”方案职能。

(3)在追缴退伍兵公租房租金问题上,态度不坚决,成效不明显。一是核实情况。已完成对军退人员的全面清查,分类核实。二是部门协调。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落实军人优抚政策。2023年2月制定出台《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军人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制作了军人优抚租金减免申请表格,依申请减免租金,并将减免情况上报市财政局,核销欠租账目。下一步将加大追缴力度。对不符合优抚政策的一律按照规定流程予以追缴。

(4)争先创优氛围不浓。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向高标准、示范标杆看齐,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增强奋发有为的斗志和干劲。二是开展“两优一先”表彰、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活动。三是中心成功创建二星级文明单位,中心文明创建工作在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3年上半年考核中排名红旗榜前列。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制定《2023年度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召开分析研判会议2次以上,向市委及有关部门进行1次专题报告,截至目前,中心党委会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7月27日召开了上半年中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了中心意识形态专干,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各级党组织述职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三是制定《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定期汇报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在述职述廉中体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压实每名班子成员的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力。一是召开党委会审定《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各科所、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四个纳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已出台《市住保中心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已制定下发《关于对宣传内容和信息公开发布实行“三审制”的通知》,对中心网站已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核查,修改错别字及有误信息。

(3)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滞后。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开设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和住房保障服务小程序,嵌入公租房申请查询、物维资金相关服务等接口,提供便民服务应用入口,同时与全市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二是出台微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规定。由信息技术科负责“两微一端”的建设和技术维护,组织人事科和综合科统筹内容发布和意识形态内容宣传。三是按照“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负责”原则,规范微信工作群建设与管理。四是加大对公租房小区租户群的宣传和引导,不定时对公租房小区物业群、租户群进行排查。

(二)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牢

5.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差距,监督履职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2023年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并多次召开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及整改现场会,通报案情并分析研判,对整治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并跟踪督促。二是中心班子成员亲自带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和四个城区服务所,对四个城区19个公租房小区开展实地走访,宣讲政策,核对信息。三是指导雁峰区住保中心对天马山街道历年来657户保障对象进行统计及重点信息比对,结合案件涉及的117户相关情况逐一分析核查,梳理出疑点数据53户,已取消24户保障资格并清退,其余29户正在进一步核查。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纠正“四风”不彻底。一是2023年7月,违规开支金额已全部退回湘房公司账户。二是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强化监管,从严管理,确保各项规定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坚决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一是压实调研责任。立足中心职能职责、结合领导分工,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分别就团购安置、物维资金、制度“补丁”、政务服务、公租房运营管理等六个方面课题开展调研,制订详细调研方案。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党委先后于5月29日、6月7日、6月26日、7月6日开展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调查研究的的各项部署要求。三是定期交流进度。中心组成员定期开展调研交流,交流调研问题办理情况,研讨具体实地调研方案,制订详细调研计划,统筹调度下阶段调研方式。四是查摆调研问题。贯彻落实“走找想促”活动要求,梳理汇总查摆实地调研发现的问题,经市委调研专班第二轮审核,成功上报调研问题66个,其中已解决问题30个。

(3)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一是按照住宿费报销标准,2023年5月超标报销部分720.80元已全额退回存入单位资金账户。二是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时掌握政策调整动态。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4)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立行立改交办函04号》要求,市物维中心4名工作人员已于4月23日将违规发放的政务中心窗口补贴及纪检工作补贴共计6240元,悉数清退到位。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强化日常监督。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7.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对2019年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开支逐笔核查。对于差旅费开支缺失《出差审批单》、办公费开支缺失《采购物品详单》、招待费开支缺失接待函的立即与报销人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相应资料,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现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对备用金凭证、现金支出凭证逐笔核查。二是制作《备用金申请审批单》。对已发生的备用金取用凭证,联系经手人复核相关情况,重新填报《备用金申请审批单》。填报《备用金申请审批单》时,经手人必须要列明用途、取用时间、经手人员,审批时必须要有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方签字。目前,中心及中心工会备用金取用凭证已全部重新填报《备用金申请审批单》。三是严肃财务纪律。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知识,尤其是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超过现金结算点(1000元)支出事项禁止使用现金结算。禁止使用现金购置专项控制商品。

(3)公用经费超预算。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各类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拒绝铺张浪费,从严从紧支出,并向财政局报告争取调整公用经费预算,避免挤占其他项目经费。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8.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印发《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严肃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三是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按照岗位职责,抓好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四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置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

(3)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考勤制度学习,并严格落实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二是中心组织人事科牵头,会同综合科和中心纪委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执行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态度生硬、纪律松散、办事拖拉、不作为等现象,予以通报,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令公开作出深刻检讨,在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中心纪委书记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大整顿,以部门为单位召开会议,通报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学习优化干部作风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强化“三优一清”建设。

9.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以及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修订下发《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市住保中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中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提高治理效能。9月4日中心党委牵头对中心所属党支部2023年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一本通”记录本和意识形态工作。下阶段在年底前再进行一次党建督导和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10.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1)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一是制定市住保中心三年人才工作规划,积极向市委编办申请用编,争取在三年内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招录年轻干部15名。二是强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争实现三年后30—40岁青年干部占总人数的30%,改善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三是鼓励引导中心干部职工参加职称考试。四是白蚁所为涉改单位,待机构改革后再进行选任。

(2)干部轮岗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一是制定干部轮岗制度,加强干部交流。二是加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提拔使用、评优评先等挂钩。三是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落实。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已开展人事档案室改造,按照档案库房“八防”措施改善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立规范化档案保管场地。二是已配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完成制度上墙。三是下发《关于规范年度考核表填写的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资料中干部年度考核表的填写。四是下一步将及时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分步清理及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规范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4)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一是与市住建局积极对接沟通,长期借调人员已于9月25日归岗上班。二是对于长期病休人员按照衡阳市人社局及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病休假手续,严格执行相关工资发放标准。

(四)反馈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韧劲不足,进度缓慢。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专项落实。抽调专人成立办证专班,责任落实到人。加快市本级公租房和直管公房产权证办理。目前,市本级19个公租房小区2.36万套公租房有15个小区已办证1.99万套,办证率84.24%,还未办证的公租房主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正在对集体土地组卷报批。二是规范制度,加强管理。按照市委建立制度“补丁”的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了《衡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完善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管理制度,加强公租房、直管公房管理。三是建立追缴欠租长效机制,持续追缴。四是加大白蚁防治费催收力度。截至2023年9月,收回欠缴白蚁防治费6.22万元,于7月份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对欠缴白蚁防治费97.4万元进行追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中心党委切实扛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推动住房保障领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按照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长期整改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抓紧不放松;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完善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间,持续加强跟踪督办,改不到位决不销号;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3.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根”,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反馈问题边改边犯;对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盯住不放、常议常抓,建立“长久立”的制度体系,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275565;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A栋601室;电子邮箱:4083901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