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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2-01 15:37:09
来源:市委巡察办  访问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自我革命武器,模范带动全市资规系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个压实责任任务,逐项督促指导落实。针对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涉及党建、人事、财务、营商环境等各类规章制度39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5次。

党组书记王湘淮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相关会议12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6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地协调解决整改难题,定期督导督办工作进度,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同时注重把握重点,抓住要害,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站位推进、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10月20日,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完成整改15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1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巡察移交的2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关系,助推衡阳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党组谋全局、打基础、抓重点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再学习再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研讨,畅谈学习体会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本轮巡察反馈后的历次党组会前均组织了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有资料、过程有记录、会后有纪要。

二是着力破解制约发展难题瓶颈。深入开展“走找想促”调研活动。班子成员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着力解决制约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难题,形成调研问题清单101个;制定出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动项目建设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动项目建设。制定出台《自然资源和规划落实服务保障发展“六仗”100条工作措施》,以务实的举措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发展的难题。

三是有效促进资规工作深度融合。根据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意愿诉求等综合因素,打破原有的工作模式和人员构成,全面进行人员调整配备,以人员混合提升队伍融合。制定出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进一步促进业务工作交叉融合,确保班子成员协调一致、配合紧密,工作分工不分家。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指示有差距,执行“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相继召开耕地保护大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要求,强化耕地保护行业责任,严守耕地保护底线;压紧压实田长制,出台断然措施。9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二次田长制暨自然资源督察大会,市委、市政府“两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即耕地保护三条断然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开展督察。分解耕地恢复目标3.9万亩,制定下发《衡阳市“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农业农村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4轮督导工作,移交“非粮化”问题清单3批次,对耕地保护不力单位通报3批次,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注重集中销号。对自然资源所共280人进行专题培训,组织14个县市区集中销号。截至目前,全市非农非粮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全省排名靠前。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恢复耕地验收入库工作,并做好耕地管控。对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已完成124个项目整改攻坚,全市占补平衡指标库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等3项指标已经实现由负转正。现全市耕地保有量已超过省政府下达的保护目标数;严格用地预审与选址初审,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联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台《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措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补充耕地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全省首创,得到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肯定。市田长办出台《衡阳市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办法(试行)》,明确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新增耕地管护。

三是推进田长制落细落实。市田长办出台《2023年度田长制及耕地保护工作要点》;与河长办、林长办共同出台《衡阳市乡镇“三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评分细则》,不定期发布《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的通报》。

四是注重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省市州一级首次拍摄《2023年耕地保护警示片》,收到良好警示效果。加强宣传策划,出台《衡阳市2023年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将耕地保护纳入市委党校培训班课程。组织业务骨干到基层乡镇进行耕地保护宣讲授课。制作《牢记国之大者,坚守耕地红线》短视频荣获衡阳市首届国家安全短视频大赛二等奖,情景剧《占用耕地养虾,老王怎么样了?》在红网浏览量超过30万次。通过强势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底线意识有了明显提升,耕地保护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

3.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履行生态保护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市局和耒阳市委、市政府认真协助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对耒阳市11家矿山越界采矿问题的立案查处工作。其中5家已下发《违法案件处理决定书》,并基本完成复垦复绿。另6家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二是启动实施增补区建设。常宁市政府已核减、剔除涉及在污染范围内的耕地,利用财政资金立项实施增补区建设。目前已启动增补区项目工程招标工作。

三是妥善处置污染耕地。增补项目验收后将及时进行上图入库,受污染地块通过种植低镉品种、施用生石灰、深翻耕、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进行治理,对治理后的耕地取样检测,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4.安全风险防患意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地灾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灾防治制度。出台《衡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制定《衡阳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重点、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压实管理责任;印发《关于局领导分片指导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责任网;加强地灾监测预警,做好预防防范工作。在地质灾害多发期,及时发布气象预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强化属地值班巡查提醒,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督促指导。对17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已安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276处;向衡南县政府下达衡南泉溪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整改督办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争取省厅支持,科学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目前已向省厅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7处,其中,6处已通过省厅复审,1处正在财评;另有4处正在编制勘查。

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县市区开展超深越界检测工作,市局每年组织进行抽查复核。督促煤矿企业对煤矿密闭洞口加装监控系统。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市局领导定期带队下井检查和超深越界检测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测绘行业监管。组织全市测绘单位参加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培训班;举办全市测绘业务技能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全市测绘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管控。及时开展宣传思想教育培训工作,11月上旬开展全市资规系统宣传工作培训班,在正面引导中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阵地管控。增强工作力量,增设工作专干,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市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稿件发布前均进行了“三审三校”。

(二)反馈问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实现服务效能再提升有差距。

6.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多,服务流程不够优化。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化解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市政府、市局党组多次召开遗留问题化解推进会,报请市集中化解党支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集中化解的通知》。对各城区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打通遗留问题办证最后一公里交办单》,列出交办项目清单,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督办、主动领办,加快已化解项目的首次登记。截至目前,前期未办理首次登记的38个项目已经办理完成36个;31个未化解项目已经化解25个。

二是积极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已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确定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迁移“政务云”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含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迁移工作部署会,不动产登记部分业务系统已迁移至“政务云”,预计12月底完成全部迁移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7.服务保障重点项目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服务保障,强化用地报批。认真落实用地报批新要求,提前介入指导用地单位,严格把关组卷质量,全程跟踪服务报批过程,全力提高项目一次性过卷率,力求做到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落地。今年全市已领取用地批文47个,面积4717亩;市本级共受理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14个,面积2124亩,确保了犬木塘水库、衡永高速、宁电入湘、算力中心、长高配电、恒飞电缆等基础设施与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策划包装。完成了6个片区概念规划的设计,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正按规划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专项规划已完成初审。

三是加强指导督查,坚持跟踪问效。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结算”的方式调度推进片区开发工作。市城市办对各平台公司下发了2023年度片区开发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督促平台公司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完成规划编制、融资、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以及产业导入、土地开发、土地出让目标。

四是提升经济效益,加强片区优化。按照“成熟一片开发一片,成熟一个组团开发一个组团”的原则,有序推进片区开发。市政府向各城区政府下达了市本级2023年第一批征拆任务清单,包括各片区产业项目用地征拆任务。截止9月底,各片区已征地约6234.8亩,拆除房屋约72.09万平方米。同时,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均已启动。

8.群众信访数量居高不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对自然资源系统信访矛盾较多的县市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重点信访案件23件,均形成工作台账,现已全部化解。

二是集中力量推动化解。对部、省转办的信访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7件重复信访问题落实了主要领导包案,实行“重新调查、重新研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协商、疏导等办法,25件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另2件问题双方也达成初步共识。

三是推动干部下访常态化。局领导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面对面接访,推动“浦江经验”落细落实。共下沉县市区接访群众36批112人次,信访矛盾得到有效调和化解。

9.损害营商环境违纪案例呈高发趋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印发2023年度《清廉机关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关于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对优化干部作风与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九严禁”》《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人员思想认识,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向末梢延伸。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小鬼难缠”、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活动,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下发《关于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反面典型为镜,用典型案例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不碰法纪红线。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查办和有关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

(三)反馈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四风”问题病根未除,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0.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会多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工作形势,制定改进措施;重新修订《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考核管理。制定《干部职工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执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制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日常考勤考核,加大二级机构监管,落实一票否决事项,切实解决干部慵懒散等作风问题。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局11个二级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理清监督工作思路。建立作风抽查制度、办事回访制度、纪律提醒制度三项监督制度,通过“四不两直”暗访和交叉检查的方式,每月对联系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按比例对办理的工作业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务对象对办事人员的评价;结合不同时节和阶段工作重点,以电子屏滚动展播、微信工作群推送、下发工作提示等形式,进行廉政预警和纪律提醒。大力开展“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做实做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四是扎实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下发《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示》,通过微信向干部职工发送过节提醒,压实主体责任,严肃纪律要求;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5个二级事业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1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聚力中心化·资规献计策”调查研究活动的通知》,成立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专班。制定《2023年重点调研项目清单》《调研问题信息登记表》,确定16个重点调研课题,并明确了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细化调研问题内容、办理措施和办理期限,定期开展督查回访、跟踪问效,推动调研成果服务决策、推进落实。目前,共办结调研问题82个。

二是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出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管理细则》,强化自然资源数据统筹,归口数据管理,杜绝同类数据重复收集、报送,提升数据共享服务水平,发挥数据资源在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2.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小鬼难缠”、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活动,并在主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举报箱。

二是规范各类奖金和补贴发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规范薪酬、津贴、补贴、奖金的设定和发放,坚决杜绝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等问题。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关于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治理的工作方案>“约法三章”内容摘抄》《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犯罪成本清单》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及黄赌毒承诺书》;做好警示教育,下发《关于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案例。今年全局未发现吸毒、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1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财务管理,出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版)》,明确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核算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具体报销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等要求,进一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效能廉政建设,保障资规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衡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标准、规范流程,认真做好财务报账工作。

14.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出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管理机构职责分工、采购范围与代理机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审核审批程序等要求,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确保了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措施有力、监督管理约束到位。

(四)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5.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压实“一岗双责”。制定《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认真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以清单为依据,同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二是开展争创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制定《2023年度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严明奖惩要求,在全局掀起创先争优、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在窗口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先锋岗评比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提升能力素质,争创岗位标兵;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评选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干部职工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严格日常管理。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日常对支部工作的安排、指导和督促;对照支部“五化”建设标准,组织对各支部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少缴、漏缴情况。

1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会议程序、做好会议纪实。制定出台《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不同会议的议事内容和程序;严格要求记录人员认真详实记录,确保完整清晰体现决策过程。

二是做好会前沟通,确保酝酿充分。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党组会前将议题和相关资料以纸质档或电子档的形式发放给每位党组成员,充分征求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整理汇总提交会议讨论。与会党组成员对议定事项逐个发表意见,记录员原原本本进行记录。

17.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考核管理,坚持能上能下。制定《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为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拓展选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调任、转任等方式,共引进接收3名技术人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调任3名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制定《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对任职超过5年的中层干部,制定了轮岗工作方案,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合理调配。

三是规范绩效考核,严格档案审核。印发《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及时纠正1名同志的年度考核问题。严格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将《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表》作为干部选拔和晋升的重要附件资料。

18.机构编制政策要求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学习。将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已认真开展了相关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持续提高了市局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编制管理。严格落实《衡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借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和全面清理。责成3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主动办理辞职手续。

三是加强购买人员监管。事务中心出台《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制度》,明确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在编干部职工一同纳入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劳务公司驻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流程、奖惩办法,实行末位淘汰,今年共有6名员工被淘汰。

(五)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9.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上一轮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2017年全市违法违规用地还有322宗问题未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到位。

二是全市违规批准公益设施用地问题,涉及8个图斑7个问题。其中,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个问题已完成组卷报批资料,正在整改中;1个问题因位于河湖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内,我局正在积极向上级报告,请求予以支持,加快完成问题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存在短板,履行土地管理核心职能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整改。开展平台公司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园区三类低效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对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定期督办,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整改。目前,全市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30.96%,全省排名第4位。全市增存挂钩“闲置土地”处置率44.7%,全省排名第6位。全市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三类低效土地”处置率35.72%,排名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发了“衡阳市土地批供管系统平台”,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的通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闲置土地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正在审定下发《关于实施土地报批供应开发全程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价款收取标准的通知》,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高标准、全周期、穿透式监管。

三是全面治理“宽松软”问题。制定出台《衡阳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提级办理实施方案》《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篦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攻坚月活动,全面根治执法不严,队伍不强等执法“宽松软”问题。

四是全面清理欠缴土地出让金。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土地出让金欠款催缴方案》,成立催欠工作专班,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地块逐宗研究处理。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5636亿元。

2.规划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指导。提请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加快推动并提交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成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提交我市2023年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成果的通知》。目前,已完成政府审批的1个(地灾防控专项规划);规委专题会审议通过的4个(电力、通信、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已提交我局初审的3个(三江六岸滨水区域总体规划、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专项规划、停车场地与设施专项规划),已开展规划编制的6个(轨道交通、消防设施、防洪工程、文物保护、水利设施、健身与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是加强中小学规划布局。已在《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规划新增建设一批小学、初中,安排用地约120公顷,满足中小学建设需求,规划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时切实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供给,适应学位变化需求。近两年来相继调优调地,将商住用地供给教育办学,优先保障了阳光小学、高岭小学、书山路小学、衡钢中学初中部等学校用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市教育局加快推动市教育专项规划编制,目前市教育局已对2023-2025年各区在建、筹建及规划建设的学校进行摸底,形成了《衡阳市城区“十四五”期间学校建设情况统计表》。

3.审计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对“原下属金山公司改革时违规发放补偿金”进行全面追缴,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后,共收回5人退款共计15.8728万元。对剩余欠款将继续加大追缴力度,耐心做好集中劝导和思想工作,督促限期退款。对拒不缴还将通过代扣代缴、司法诉讼等途径追缴到位。

4.土地例行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积极推进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报请市政府召开集体警示约谈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调度,并深入现场实地督导,对7个县市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明确任务要求,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整改进度;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督察执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督导,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全市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历年土地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市共涉及112宗,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68宗,另44宗正在整改中。2021年国家耕地保护督查共反馈我市问题246宗,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12宗,另34宗正在整改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市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850585;邮政信箱: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1587951636@qq.com。